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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实施意见》及10个配套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的建设,提高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运行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创建省小企业创业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2010]32号)、《关于申报2010年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粤中小企〔2010〕19号)及《关于开展2010年第二批广东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中小企函〔2010〕70号)的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引》(见附件1)和《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引》(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积极组织申报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
  二、成为我市的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和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优先扶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三、申报时限: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市中小企业局,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指引及附件电子文档可在广州经贸网站www.gzii.gov.cn下载。

  附件:1.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引
  2.广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指引(略)

  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

  (联系人:王先锋(技术平台)、石峰丽(创业基地),联系电话:83123821、83123834,邮箱:jmwzxj@gz.gov.cn 、shifl@gz.gov.cn)

  附件1
  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指引

  一、申报主体
  本指引所指的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是指能够为一定数量的创业者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公共服务设施和创业辅导服务,经市中小企业局认定,并纳入备案管理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土地规划和区域产业规划,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依托业已批准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科技园区,或利用城市“三旧”改造场所和商用场地建立的固定创业场所,且所依托的园区(场所)通过区域环评影响评价,已有较为完善的道路、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网络等基础设施,有明确的产业定位。
  (二)基地运营主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完整的基地发展规划和创业辅导体系建设营运方案。
  (三)制造业创业园区的建筑总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服务业创业园区的建筑总面积在3千平方米以上。
  (四)创业园区内有相应的公共配套空间和设施;拥有创业辅导的专门服务机构,并有相应的服务场所和人员配置,能在公共关系、政务代理、创业培训、管理咨询、财务融资、法律支持、技术支撑、信息查询、市场开拓等方面提供多方位服务;或有引进市级服务机构(平台)进驻。
  (五)入驻基地的中小企业不少于15家,且符合产业定位。
  (六)具有连续滚动辅助中小企业成长的功能。
  三、申报资料
  (一)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请表。
  (二)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三)《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四)申请报告书。内容主要包括:所依托园区的安康说明,申请单位基本状况、提供创业服务的机构设置情况、人员设置情况,服务特点和优势,创业业绩和效果、经济社会效益、近期发展目标及实现目标的主要措施等。
  (五)入驻基地的企业名单及营业执照,其创业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报单位(创业基地运营主体)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登记证。
  (七)其他资质证明资料。
  (八)负责出具意见的各区、县级市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市中小企业局的书面意见。
  四、申报程序
  采取申报单位自愿申报、逐级推荐的方式。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请表》、《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报当地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市属工商业企业集团同意后,汇总报市中小企业局(创新服务处)。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11年3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六、扶持与管理
  (一)市中小企业局收齐材料后,组织专家讨论,确认示范基地名单;对被认定的示范基地,市中小企业局将授予荣誉称号,并在媒体上公布名单,组织推介宣传活动,提高其知名度。
  (二)已经被省中小企业局认定的示范基地,纳入市中小企业局的管理服务范畴,不再申报。
  (三)市级示范基地有效期3年。
  (四)示范基地每半年度应做出基地建设及服务情况文字总结,于当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报市中小企业局。
  (五)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

  附件:1-1、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基地申报资料封面和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请表
  1-2、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1-3、申报材料真实性声明函
  1-4、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进展情况统计表
  1-5、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开展创业服务情况统计表
  1-6、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企业发展情况表

  二○一一年 月 日

  附件1-1
  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公章):

  基地名称:

  申请时间:

  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申请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平方米、人

基地名称

所在市县

基地主导

产业

基地

性质

主管部门

基地运营

主体

名称

成立

时间

从业人员数量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基地创业

服务机构

名称

成立

时间

从业人员数量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

中等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创业辅导人员

基地建设

占地面积

投入资金

建设

时间

已建厂房面积

在建厂房面积

入驻企业

入驻创

业人员

基地建设资金投入情况

基地入驻企业情况或带动创业人员情况

基地提供服务情况

县(市、区)

中小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市中小企业局审查意见

  年 月 日(盖章)

年  月  日(盖章)


  说明:1、“基地建设资金投入情况”一栏,请注明投资主体和运营方式、资金来源(包括自筹、政府投入、银行贷款);2、“基地提供服务情况”一栏,请注明服务项目内容、次数、效益等情况。3、“基地入驻企业情况或带动创业人员情况”一栏,请注明入驻企业数量、从业人员、入驻企业销售收入、上缴税金、从事主导产业等。4、“基地性质”一栏请填制造业创业基地或服务业创业基地。

  附件1-2
  广州市中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建设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万元、平方米、个、人

序号

基地名称

性质

基地占地面积

资金投入情况

厂房建设情况

入驻企业情况

入驻创业人员情况

为基地提供服务的机构

制造业创业基地

服务业创业基地

规划投资金额

已投资金额

规划建设面积

已建成面积

规划入驻数

已入驻数

规划入驻人数

已入驻人数

名称

总人数

其中:本科以上学历人数

中等以上专业技术人数

总额

其中:政府投资

企业或个人投资

总额

规划时间

总额

建设时间

总数

规划入驻时间

总数

入驻

时间

总人数

总人数

入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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