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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出版专业高评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出版专业高评委员会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市各图书、期刊、音像、电子、网络出版单位: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市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工作的实际,现就开展2009年全市出版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掌握程序和时间

  (一)本人申报、单位审核,所在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

  各相关单位须于8月10日前将申报评审材料派专人送市出版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挂靠在市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

  (二)对部分特殊情况申报者(如破格申报、“先评后补”等),须由该同志所在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先将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审查同意后,于8月10日前送我局参评。过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三)市新闻出版局收齐申报材料后,于8月11日前将全部申报人员《送审名册》(一式二份)集中报送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核准,在8月20日前组织专家评审。

  二、规范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认真对照申报条件(具体见附件),均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重庆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并按规定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交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成绩证明)、继续教育登记证(卡)、年度考核表、有关考试合格成绩、业绩成果证明、个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公开发表的论文、论著(不须另搞鉴定)、学术报告等申报材料和有效证件(有关证件上报时可送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市级主管部门盖章确认)。

  (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材料严格审查、认真把关,并按《关于开展全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渝职改办〔2003〕73号)有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能上报(未经公示的申报材料不得补报)。

  (三)凡未按规定进行公示和签字盖章的申报材料,各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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