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加强产业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研究,集中力量突破一批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构建产业创新体系。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在生物技术、信息、新材料、先进制造等高技术领域,重点突破基因工程药物、生物炼制、可调谐激光器、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新型平板显示器件、高速轨道客车、云计算、柔性制造、功能材料、纳米材料等核心关键技术。围绕支柱优势产业,组建跨行业、跨企业的产业技术联盟。构建和完善创新服务环境,积极发展研发服务、信息服务、技术交易、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服务,发展人力资源服务、创业服务、投资和管理咨询等商务服务。
(三) 增强企业创新能力。
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搭建产学研利益共赢的桥梁通道,建立鼓励、支持、保护和扩大知识及技术产权的利益激励机制,有效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政策向企业倾斜,创新人才向企业流动,全面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加强国家、省两级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建立研究院,支持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联合开展技术研发,鼓励合资企业在省内建立研发中心。实施百户重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计划,推动百种重大新产品规模化生产。着力打造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实施百户科技型创新企业培育工程。实施职工技术创新工程,全面提升职工队伍的技术业务素质。
(四) 强化人才支撑作用。
把强化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深入实施《吉林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促进扩大人才总量与优化人才结构相结合,自主培养人才与开放引进人才相结合,抓高层次人才与抓实用人才相结合。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进人才管理方式,营造尊重人才的社会环境、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激励创新的政策环境,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支持和鼓励人才创新创业,实施“双百千万”人才工程,大力培养创新型人才和领军人才,造就更多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人才。
(五)加快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和产业集聚发展。完善科技成果产业化机制,加大实施产业化示范工程力度,积极推进重大装备应用。建立健全科研机构、高校的创新成果发布制度和技术转移机构,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积极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主体作用。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大力发展技术评估咨询、科技成果推广、技术交易等中介机构。办好大学科技园区,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特殊作用,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依托现有产业集聚区,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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