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房地产建设工程。根据城市发展战略与产业定位,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快产业地产发展。大力发展工业地产,加快工业厂房、专业物流园区建设。积极发展商业地产,重点开发各类商业营业用房,建设一批商贸区、休闲区工程。充分利用全市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旅游地产。大力发展住宅地产,进一步优化住房供应结构,稳步增加普通商品住宅供给。鼓励城市集中连片开发和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三年累计完成房地产业投资298亿元以上、新开工面积1650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37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 城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编制城市防灾减灾规划,建设城市防灾减灾设施,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完善风险防范预警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快超期服役城市管网改造,确保供水、燃气、电力、热力等重要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安全运行,广场、公园等避难场所布局合理,城市防洪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城市消防设施规范齐全,无障碍设施配套,城市新建建筑全部达到抗震设防标准。
责任单位:市应急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规划局、人防办、公用事业局、环保局、园林局、水务局,市消防支队,洛阳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 城市集约节约发展提升工程。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鼓励执行低能耗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既有大型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积极扶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力推进新能源实际运用,完善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督体系。积极倡导农村住房节能,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关停城市区自备水源,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推动公共建筑、居民小区推广应用节水设施、器具,加强高耗水重点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加快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住宅,推广使用多层标准化厂房。继续加强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工作,加快推进乡镇“禁实”工作,到2012年年底,6个中心镇实现“禁实”。着力培育5家新型墙材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大力发展非黏土类、复合型、自保温墙体材料,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内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环保局、水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 园林绿地提升工程。一是增加绿量。按照城市区500米范围内有可进入绿地游园的要求,实施增绿工程。市区绿地面积增加680公顷,概算投资3.86亿元,总面积达到5600公顷,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00公顷;县城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8平方米,乡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4平方米。二是完善园林绿地的功能,增加公园绿地服务设施,使其成为多功能的市民休闲、娱乐场所。三是提升品位。洛阳市区实施绿地提升改造工程项目43个,总投资1.18亿元。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林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公共事业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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