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生活环境、加强社会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3年预计投资86亿元,加快近郊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提升广大农村统筹发展水平。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为实现加快推进城镇化总体要求所确定的各项目标,结合全市城镇化工作实际,到2012年,着力实施以下23项重点建设和管理工程。
(一)建设工程(13项)
1. 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以洛偃快速通道等重点项目建设为龙头,实施城市快速通道和环城路建设,改造主次干道122条,打通青岛路、九都路、丽春路、唐宫西路、纱厂东路、郑州路等断头路,努力提高城市道路的通行能力,有效解决城市区道路拥堵问题,形成便捷通畅的城市道路网络。洛阳城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54项,概算总投资110亿元(其中:洛北城区63项,概算总投资约40亿元,新区91项,概算总投资约70亿元)。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新区建设一局,各城市区人民政府
2. 城乡路网建设工程。完善和建设高速公路网,实现“县县通高速”项目6个,完成连霍高速郑州至洛阳段改扩建工程、连霍高速洛阳至三门峡(省界)段改扩建工程,建成洛栾高速洛阳至嵩县段、嵩县至栾川段,郑卢高速洛阳至洛宁段、洛宁至卢氏段,概算投资223.07亿元;规划升级国道网60公里,概算投资3亿元;农村公路网新改建“县县畅”路网公路200公里、“乡乡联”路网公路300公里,桥梁建设完成危桥改造及新桥建设30座,概算投资5.7亿元。积极做好市区轨道交通前期工作,力争早日进入实质推动阶段。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 水运建设工程。规划疏浚小浪底大坝至三门峡南村大桥间130公里航道,提高等级达到四级航道要求,船舶通航能力达500-1000吨级;规划修建小浪底和西霞院水库共5个客货运码头。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4. 旧城和城中村改造工程。集中对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健全、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旧住宅小区进行改造。力争2012年年底前,现有市区建成区内及县城内集中连片棚户区、城中村全部完成实施改造,对城市居民生活干扰较大的二、三类工业、仓储区实行“退二进三”和“同业置换”,实施连片改造、搬迁;实施城中村改制,在城中村改造的同时将其改制为城市社区。同时,按照改造与改善相结合的要求,对不需拆迁改造的城市旧生活区和城边村的村庄环境、村容村貌进行整治提升。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使这些区域达到“路平、灯亮、卫生、屋洁、院绿、水通”的目标,环境面貌明显改善,“脏乱差”现象得到消除。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旧改办、民政局、创建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落实廉租住房建设三年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税费优惠等政策,加快中央投资补助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一步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逐步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扩大到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进城务工人员。以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产业集聚区职工公寓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选择试点,探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照规划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三年新建居民住房面积990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由2009年的29平方米达到32平方米。开工建设廉租住房96.7万平方米、竣工63.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1.88亿元;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185.17万平方米、竣工99.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5.16亿元;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2.5万平方米、竣工18万平方米、完成投资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