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城乡面貌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
(洛政办〔201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城乡面貌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
洛阳市加快推进城镇化、城乡面貌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
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实施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十二五”期间,将是我市城镇化快速发展的五年。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带动“十二五”期间全市“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调科学发展,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城乡面貌“三年大提升、五年换新颜”的发展要求,特制定加快推进城镇化、城乡面貌三年大提升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真学真干、福民强市”为总要求,围绕“一中心、五组团、四支撑”的城镇化体系,通过加强基础、增强功能、完善机制、提升面貌,加快推进城镇化发展进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打造“文化为魂、水系为韵、牡丹为媒、产城融合、带状发展、生态宜居”的魅力洛阳。
二、总体要求
(一)加快推进洛阳新区建设,到2012年新区拓展区初具规模,3年总投资额预计将达到930亿元(核心区投资达到350亿元)。突出经济、人居、生态复合功能,使之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带动全市城镇化发展的龙头和积极推进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先行区。
(二)加快旧城和城中村改造步伐,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推动、因地制宜的原则,以现有建成区内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棚户区为改造重点,落实投资380亿元,力争2012年年底前,现有市区建成区内及县城内集中连片棚户区、城中村全部完成实施改造。同时,坚持改造与改善相结合,着力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
(三)按照科学规划、产城融合的要求,积极推进县城新区、产业集聚区建设,强化产业集聚区和专业园区的经济功能,3年县城新区预计开发投资198亿元(其中:偃师35亿元,孟津8亿元,新安17亿元,伊川55亿元,宜阳30亿元,汝阳13亿元,洛宁10亿元,栾川15亿元,嵩县15亿元),产业集聚区预计投资600亿元,县城新区建设成效明显,实现产业发展与城市发展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四)积极推进小城镇建设,3年预计投资233.46亿元(其中:偃师22亿,孟津18.08亿,新安18.9亿,伊川28亿,宜阳31亿,汝阳14.6亿,洛宁30亿,栾川41.96亿,嵩县38.92亿),发挥小城镇连接城乡和承接农民转移的关键节点作用,按照小巧玲珑、各具特色、功能完善、面貌提升的要求,强化小城镇的区域服务功能,促其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