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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筹融资方案的通知


  1. 年度建设目标。

  (1)2009年至2012年需建设公路网5620公里,包括一级公路338公里,二级公路5205公里,三级公路77公里,桥梁997米,计划投资373亿元(详见附件2)。

  (2)2013年至2015年需建设公路网1485公里,包括一级公路56公里,二级公路1429公里,桥梁800米,计划投资87亿元(详见附件3)。

  (3)2011年至2015年需建设公路网6107公里,包括一级公路353公里,二级公路5705公里,三级公路49公里,桥梁1797米,计划投资409亿元(详见附件4)。

  2. 项目分类及投资构成。

  (1)自治区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的项目。2009年至2012年负责建设项目共49个,建设里程4298公里,其中二级公路4221公里,三级公路77公里,建设总投资为204亿元,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投资约18亿元,对已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已开工的项目自治区按投资总额的35%配备项目资本金,对新审批的项目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通知》(国发〔2009〕27号)规定的25%项目资本金配备,自治区投入44亿元(含燃油税中央专项支付资金,下同),其余部分142亿元通过银行贷款方式解决。2013年至2015年负责建设项目共16个,建设二级公路里程1185公里,建设总投资约60亿元,争取国家补助投资约6亿元,其项目资本金按照25%配备,自治区投入10亿元,其余部分44亿元通过向银行贷款方式解决。

  (2)经营性收费公路项目。2009年至2015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滨海公路项目的相关要求,建设规模261公里,其中一级公路135公里,二级公路126公里。滨海公路项目建设主体、资本金安排和具体资金筹措等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3)地方政府负责项目。2009年至2012年,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公路总里程1061公里(含工业园区、港口、旅游景区公路,下同),其中一级公路203公里,二级公路858公里,桥梁997米,总投资82亿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二级以下(含二级)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5〕132号)有关规定,自治区按照一级公路每公里200万元、二级公路每公里120万元的标准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投资构成为自治区补助资金15亿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67亿元。2013年至2015年地方政府负责建设公路总里程300公里,其中一级公路56公里,二级公路244公里,桥梁800米,总投资28亿元。自治区继续按照上述规定标准予以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业主自筹解决。投资构成为自治区补助资金4亿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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