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筹融资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2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筹融资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成品油价格和税费
改革后普通公路建设发展筹融资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通知》(国发〔2008〕37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的优先发展交通、掀起交通建设新高潮的决策部署,有效解决我区今后普通公路建设发展规划和项目筹融资问题,完善普通公路投融资政策,促进公路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转变政府职能、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采用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和非常政策,建立交通建设统筹发展新机制,多渠道筹集交通建设发展资金,全力加快交通建设。
二、基本原则
(一)明晰自治区和地方政府交通建设的事权和责任,实现权利和责任统一,权力与义务相匹配。
(二)依法筹集交通建设专项资金,科学合理分配中央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衔接等相关工作。
(三)创新普通公路建设发展投融资机制体制。巩固和完善政府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措施,有效利用政府财政资金、金融信贷资金和社会民间资本,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方投入普通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新格局。
三、2009年至2015年我区公路规划建设目标
(一)统贷统还公路网规划建设目标。
2009年至2015年,我区统贷统还公路路网建设总规模为7105公里,包括:一级公路394公里,二级公路6634公里,三级公路77公里,桥梁1797米,建设总投资为461亿元,资金构成为:申请国家补助24亿元,自治区安排投资101亿元,银行贷款资金186亿元,项目业主自筹资金150亿元(详见附件1)。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