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查看资料。查看农家书屋工程建设的工作文件、会议纪要、工作报表、简报等材料。
(三)随机抽查书屋和书刊外借点。对受检区县(自治县)随机抽取10个2008年度新建农家书屋及2~3个村农家书屋书刊借阅点进行检查(不足10个书屋的全部检查),逐一按照检查标准评分,同时现场拍摄5张照片。
受检区县(自治县)应按照不走回头路原则对本地2008年度新建的全部农家书屋进行线路编排,由检查组随机确定。
(四)情况反馈。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要向受检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反馈检查情况,特别要指出发现的问题。
(五)集中汇报。各检查组完成检查工作后,我局将适时召集各组牵头人和联络员,集中听取检查情况汇报,收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材料(报告内容应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检查的结果、检查中发现的亮点和问题、工作建议等)。
六、工作要求
(一) 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要认真按照本通知精神,立即做好相应工作部署和安排,一方面落实参加检查组人员(1人),另一方面做好迎检工作,及时整理好相关工程建设资料,撰写好汇报材料,制定好线点路线,并对检查组食宿、交通作好预安排。
(二)交叉检查工作的启动时间,以及检查组分组及各组人员构成、牵头人及联络员、检查对象等情况将另文通知。
(三)在开展检查工作前,我局将对各组牵头人、联络员进行必要的集中培训,帮助熟悉工作内容,掌握工作要求,妥善安排好检查的各项工作。
(四)本次检查工作费用采取补贴方式,即检查组人员所到区县(自治县),由该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食宿、交通(本地检查时的交通和送往下一个地区检查的交通),我局向全市所有受检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补贴2000元人民币(各局须向我局出具发票)。另外,各局派遣的检查人员由本地至检查地的往返交通费用,由本单位自理。
(五)在检查工作中,各检查人员须认真尽责、客观公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不得接受被检查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的任何礼品馈赠。
(六)检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对农家书屋工程工作评定为“优”的区县(自治县)进行通报表扬;对“差”和“一般”的区县(自治县)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减扣2009年度新建农家书屋计划指标,在我局对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年终考核中作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