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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物价局关于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四、热情接待,及时处理。今年秋季开学前后,不少家长拨打“12358”电话,咨询学校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规定,还有的家长反映投诉个别学校乱收费的问题。为此,我局“12358”价格举报中心实行24小时2人值守,做到热情接待,认真登记,耐心解答有关教育收费政策,及时查处并答复举报人。

  从此次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学校都能严格执行《长沙市物价局、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教育局关于长沙市2009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长价费〔2009〕228号)文件规定,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教育收费秩序明显好转,学校乱收费现象较往年有所遏制和改善,社会反响良好。但仍有少数学校存在以下问题:

  (一)超标准收费。如宁乡县实验中学将规定的住宿人数由8人/间提高到10人/间,变相提到了公寓收费标准,多收款40000元。

  (二)自立项目收费。有少数学校未经批准,自立收费项目,擅自收取补课费。如长郡中学在2008年至2009年9月期间,对高三学生收取补课费1082150元。

  (三)超限招生。明德中学未按湖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湘价教[2009]32号文件“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的规定,2009年秋季应招择校生297人,实招择校生557人,超限招生260人。

  (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脱钩的问题未解决。长沙市物价局未下达长沙市达才中学2008年秋季至今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该校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学费3200元/生·期,杂费200元/生·期,食宿费400元/生·期。复读班:学杂费2980元/生·期,空调费400元/生·期,保险费40元,财产押金100元,空调费100元,餐卡及充卡费400元(15元办卡费、385元伙食费)。

  (五)学校食堂商店盈利明显。宁乡县玉潭中学收取商店承包款350000元。雷锋职业中专食堂节余203838.51元。

  (六)擅自收取军训费。如长沙市第二十中学和周南中学分别向每位学生收取军训费200元和110元。合计军训费金额分别为80400元和105820元,并进行了军训。

  为整顿教育部门收费秩序,规范学校收费行为,特对以上几所学校的违规收费行为发出通报,要求各学校要引以为鉴,对照国家、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文件进一步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保障广大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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