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农机局关于印发《2010年市农业机械局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农机办〔2010〕18号)
各区县农机局,市局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2010年市农业机械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2010年市农业机械局工作要点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2010年市农业机械局工作要点
2010年是全面实现“十一五”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的最后一年,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一年,做好农业机械化工作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现制定2010年农业机械化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九届七次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精神,全面实施《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认真落实各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扶持政策,进一步提升农机装备总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着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深入发展,进一步培育发展主体,拓展服务领域,加快技术推广,强化公共服务,全面提升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服务水平、科技水平和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为全市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同比增加4个百分点;农机专业合作社等服务组织数量有一个较大增加,经济实力、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农机化经营收入超过18亿元;保护性耕作、土地深松、秸秆综合利用等先进适用机械化技术的示范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新增保护性耕作示范面积15万亩,力争土地深松作业面积达到65万亩;各类农机化人员教育培训达到1万人次以上;农机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农机化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农机装备结构继续改善。
三、重点工作
(一)以实施购机补贴为重点,认真落实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1. 落实购机补贴政策。科学制定2010年补贴方案,研究农机购置补贴发展规划,合理确定补贴范围,逐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组织开展机具选型,优化补贴机具结构,引导广大农民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购买粮食生产、设施农业、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产业发展急需的农业机械,重点提升玉米收获机、水稻插秧机、水稻收割机、保护性耕作、农用平地机、设施农业及高效植保机械的保有量。简化购机审批程序,抓好我市农机补贴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的网络化,方便农民购机。加快补贴资金结算进度,明确结算时限,增加结算频次,缩短结算周期,加快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搞好政策宣传,及时公布补贴政策、申请程序、补贴产品、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等信息,保证农民知情权和选择权。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规范工作管理,强化监督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2.推进土地深松整地等作业补贴工作的落实。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补贴标准、作业标准和工作流程。2010年将在我市8个粮食主产区县试点推动。继续开展小麦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研究制定报废标准,完善报废更新补贴程序,建立农机更新报废经济补偿制度。组织做好农机化项目论证和立项工作,努力争取农机化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