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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读书月活动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重庆读书月“我的书屋,我的家”阅读讲演竞赛活动的通知

  本次竞赛活动以讲演形式进行,每名选手讲演时间5-8分钟。

  讲演的内容重点突出四个方面:一是通过阅读,转变思想观念,使“知识改变命运,读书创造未来”成为广大群众的共识;二是农家(社区)书屋丰富了广大群众文化生活,使广大群众享受到阅读带来的快乐;三是通过阅读,掌握实用技能,增强致富本领,提高收入水平;四是通过阅读,改变生活方式,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目标。

  七、方法步骤

  (一)初赛由各区、县(自治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实施,4月15日前完成。每个区、县(自治县)产生进入复赛的选手3-5名。

  (二)4月20日前,各区、县(自治县)将进入复赛的选手讲演节目刻制成光盘(每人一盘),并第三届重庆读书月“我的书屋,我的家”阅读讲演竞赛活动报名表,报重庆读书月活动办公室。

  (三)4月30日前,重庆读书月活动办公室组织专家复评,评选5-8名选手节目报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选40名选手参加2010年第三届重庆读书月“我的书屋,我的家”读书讲演竞赛活动决赛。

  (四)5月,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领导小组评选表彰。

  (五)第三届重庆读书月期间,举行“我的书屋,我的家”读书讲演竞赛活动决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奖项设置

  (一)全国农家书屋阅读讲演活动设以下奖项:

  1.特别奖5名。奖励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节目或选手。设最佳读书奖、最佳风采奖、最佳励志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口才奖各1名。

  2.一等奖10名。

  3.二等奖20名。

  4.提名奖若干。

  5.优秀组织奖10个。

  (二)第三届重庆读书月“我的书屋,我的家”读书讲演竞赛活动设以下奖项:

  1.一等奖3名。

  2.二等奖5名。

  3.三等奖8名。

  4.优秀奖若干。

  5.组织奖5个。

  获得新闻出版总署奖励的节目,只在决赛上作表演,不再参加市内评奖。

  九、注意事项

  (一)初评标准由各区、县(自治县)自行制定。总的要求是:主题鲜明、思想健康,内容清楚、中心突出,题材新颖、形式创新,内容生动、效果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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