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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及“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三)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

  各地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努力解决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造成的影响。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是否通过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标准,以及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方式,妥善安排好低收入群体生活。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

  各地要大力宣传政府在保障重要商品市场供应、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方面的决心和措施,及时发布重要商品市场供求和价格信息,增强群众信心,稳定市场预期;要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生产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要及时澄清虚假信息,防止不法分子误导群众,人为放大供求缺口,加剧社会恐慌心理,引发群众争购抢购,导致断档脱销,影响群众生活。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五)认真办理价格投诉举报

  各地要确保节日期间 “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落实节日值班制度,要领导带班,专人值守。要认真受理群众对价格、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积极化解价格矛盾,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途径表达价格利益诉求,提高价格投诉服务质量。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及时处理,快速办结;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作处理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加强与举报人的沟通,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国庆期间,自治区物价局将通过各种方式对全区“12358”值班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二、加强“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期间的价格监管

  (一)提高认识,切实履行价格监管职能。“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是我国和阿盟国家经贸领域最高级别和最具影响力的多边、双边国际合作盛会,也是我区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构筑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格局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自治区今年对外开放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办好“宁洽会暨中阿经贸论坛”,对促进我区经济跨越式发展所产生的重要作用,认真按照自治区物价局的部署,要稳定价格水平与规范价格行为并重,从严控制政府定价项目出台;多策并举,切实履行价格监管职能,从快从重打击不正当价格行为。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各地要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以及旅游、交通、商务、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维护市场秩序的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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