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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首届重庆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的通知

重庆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评选首届重庆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五次全委会精神,繁荣我市出版事业,发展出版产业,经市政府批准,从今年起正式设立重庆出版政府奖。重庆出版政府奖是我市新闻出版最高奖项,由市政府主办,市新闻出版局承办。重庆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是其中重要奖项之一。根据《重庆出版政府奖章程》,经研究,决定开展首届重庆出版政府奖优秀出版人物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一)由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及数字出版单位,印刷、复制企业,发行企业,版权机构等单位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人物均可参评重庆优秀出版人物奖。

  (二)已获“全国优秀出版人物奖”或“韬奋出版新人奖”的人员不再参评重庆优秀出版人物奖;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机关人员不参评重庆优秀出版人物奖。

  二、参评条件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一贯坚持正确导向和出版方向;

  (二)自觉执行有关新闻出版的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坚持原则,诚信服务;

  (三)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刻苦专研,锐意改革创新,在本职岗位上成绩卓著;

  (四)具有较深的专业造诣、较高的业务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在新闻出版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五)参加新闻出版工作的时间不少于10年;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出版单位负责人不得参评:

  1.最近5年内,该出版单位有买卖书号、版号、刊号行为;

  2.最近5年内,该出版单位因出版物严重违规被查处。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有关的编辑、出版人员不得参评:

  1.参与买卖书号、版号、刊号活动;

  2.编发的出版物,因严重违规被查处;

  3.参与其他违规出版活动。

  (八)印刷、复制、发行人员及版权有关人员参与违规出版活动或收受回扣者,不得参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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