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做好项目审批工作。全系统要根据局统一部署,不断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全系统建立一体化服务机制,重点建设项目审批需由市局会审会研究的,做到当日上报、当日研究、当日审批。要主动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召开联审会议推动重大项目尽早审批;对具备条件的规划建设项目,定期召开现场审批会,积极推动规划建设项目尽快实施;组织召开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技术沟通会,提前研究项目方案,明确修改完善意见和要求。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工作在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上的服务保障作用,充分认识城乡规划工作者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抓好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一抓到底,务求取得实效。
(二)建立机制,制定措施。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切实落实本次活动部署,按照重点规划建设项目保障服务十六条措施的要求,结合本区域发展实际,深化细化工作措施,迅速推动相关工作。要完善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联合推动协调、跟踪服务保障机制,针对不同项目、不同审批事项,制定针对性服务举措,促进规划建设项目尽快实施。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机关各处室要按照领导小组要求,及时做好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等有关工作,把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对区县确定的重点发展地区,各区县(分)局要超前组织规划策划和研究,配合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宣传与推动工作。对规划设计单位和建筑设计单位,实行“开门”审查,并与建设方、设计方面对面一次性技术交底,明确规划审查要求,推动报审进度。
(四)开门服务,审批提速。公开咨询服务电话,全天候接受建设单位和社会咨询。市局和各区县(分)局分别确定一名专职人员,负责相关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各级窗口接待部门,要切实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每一个重大项目做到“零差错”、“零超时”。
(五)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对各单位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情况,市局将组织经常性督导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年度业务管理考核的依据之一。各单位对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要及时上报,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要大力宣传,塑造城乡规划管理部门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