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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规划系统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安排的通知

天津市规划局关于规划系统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安排的通知


局系统各单位、机关各业务处室:
  为加快推动重点规划建设项目早开工早建设,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统筹调控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部署,决定在全系统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提高规划审批效率与服务水平,扎实推进重大项目高标准开工建设,努力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规划服务和保障。
  二、组织领导
  成立“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尹海林局长担任,李春梅常务副局长负责日常组织推动工作。鲁承斌、郭凤平、郑嘉轩、沈磊、霍兵、秦川、刘荣、侯学钢等局领导和办公室、业务处、总体处、详规处、建管处、市政处、保护处、法监处、法研处主要负责人为组成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综合协调组、建设项目服务组、对外宣传组。综合协调组由业务处牵头,负责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建设项目服务组由建管处、市政处牵头,负责综合协调项目审批管理,提供规划策划指导;对外宣传组由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外宣传相关工作。
  三、工作重点
  全系统“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1年8月31日止。坚持“服务促发展、服务促转变”的理念,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帮扶力度,促进大项目好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提高规划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做好规划重大项目落位工作。活动开展的第一个月,集中对全市新推出的180项重大项目进行梳理,实施重点推动,结合项目实际,专题研究,逐项提出落实意见,确保全市各区县、各重点地区建设项目的规划落位。将已确定规划方案的项目列为力保开工的项目重点推动;已确定策划方案的项目,超前提出规划审批要求,衔接各审批环节;对尚未确定策划方案的项目,提前介入,超前研究,有针对性地开展项目规划研究、方案策划等工作。
  (二)做好踏勘指导工作。各区县(分)局要根据各自工作情况,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项服务小组,拟定详实的服务计划。在派驻骨干力量参加市区各级服务小组的基础上,对180项重大项目涉及城乡规划审批工作项目进行主动走访,深入各重点建设项目现场开展踏勘和指导,了解情况、整合信息,现场协调解决问题,发挥服务保障作用,切实帮助开发建设单位解决在项目审批和实施中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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