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陕人社发〔2009〕21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加强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业培训质量和企业开办率,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有关工作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号)精神,结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就业(创业)培训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09〕82号)和原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工作通知》(陕劳社函〔2006〕46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全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指导和监管。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认定和管理,要按照“规范管理、合理布局、保障质量”的原则严格认定,每县(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不得超过两个,市级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可根据本地工作需要从严确定。
(一)认定条件
申请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机构资质方面。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以推动和促进中、小、微型企业发展为工作目标;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制定开展创业培训或服务效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制定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市场宣传推广计划;有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
2、创业培训方面。培训机构重视创业培训,承诺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的创业培训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组织开展培训;有2名以上获得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讲师;具有满足创业培训教学要求的标准化场地和设备。
3、创业服务方面。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并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具有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
(二)认定程序
1、申请。申请参加认定的培训机构向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递交申请书,填写《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附件1)并附机构资质证、教师资格证、收费许可证、机构代码证等相关材料。
2、预选。各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接到培训机构的申请后,按照上述条件进行预选,淘汰不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初步确定本市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名单。
3、考察。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由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的考察小组,对培训机构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培训机构的培训条件、师资和管理水平并现场进行打分(参照附件2),评分结果由评审小组成员签字负责。
4、认定。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评审小组,根据考察小组的考查情况,结合市创业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和布局,最终确定本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5、公示、备案。各市认定的定点机构要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并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公示后无异议的,在认定后10日内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统一制作的《陕西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资格证和牌匾,同时在陕西省人力资源市场网公布。
二、关于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创业培训师资分为培训师和讲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培训师选评工作;省厅负责培训师的推荐选拔、年度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讲师的选评、培训和业务指导;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本市讲师的推荐选拔、年度考核及相关管理工作。
(一)培训师选评
1、培训师选评的基本条件
(1)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讲师提高班与选拔活动,通过笔试、试讲、面试考核,并参加培训师培训班,成绩合格。
(2)参加培训师培训班后一年内,能够服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调度承担师资培训任务,至少参与过3期讲师培训班,且结束评估总满意度平均在4分以上(满分5分)。
(3)对培训学员的创业活动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并按时向主管部门填报培训后续服务信息授课任务。
2、培训师选评程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根据创业培训工作计划安排,每年开展一次培训师选评工作。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培训师选评的基本条件,对全省讲师基本条件和工作情况进行初审,组织符合条件的培训师候选人填写《创业培训(SIYB)培训师选评审核表》(附件3),并将审核表及《创业培训(SIYB)培训师选评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4)于每年10月底之前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创业指导办,对符合条件的培训师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创业培训培训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