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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总工会、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青岛保监局、青岛证监局、青岛银监局等部门)
  三、健全六项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坚实保障
  (九)健全安全准入机制。加快产业调整和重组步伐,支持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的技术改造和搬迁项目。落实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和化工行业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布局,实现增量入园,存量逐步消化和调整。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在转方式调结构中的作用,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联合审批制度,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按照“零隐患准入”原则,促使部分工艺落后、安全生产不达标、职业危害严重、效益低下的企业退出或实现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安全监管局、市工商局等部门)
  (十)健全安全投入机制。落实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使用制度、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投资预算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企业探索全员风险抵押金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双轨运行”。建立安全责任保险费率、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挂钩的浮动费率机制。依法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建设,建立水上搜救奖励与补偿机制,为安全生产提供更加充实的资金保障。
  (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地税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全监管局、青岛保监局、青岛海事局等部门)
  (十一)健全安全培训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总理提出的“开展强制性全员安全培训”的指示精神,以农民工、高危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危险岗位一线操作人员为重点,以全面提升安全素质和事故防范能力为目的,开展全员、全过程安全素质培训。严格岗位资格准入,对从业人员未经岗前安全培训安排上岗的企业,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关闭。建立考培分离机制,实行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和发证机构分设,杜绝未经培训持证和未经考试持证现象,提高培训的强制性。开发企业全员安全素质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从业人员培训电子档案,实现对从业人员培训的动态管理。建设“青岛市安全生产远程教育培训系统”,搭建24小时在线培训教育平台,提高培训的普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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