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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引滦潮白河泵站排涝道出口闸及箱涵维修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引滦潮白河泵站排涝道出口闸及箱涵维修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批复
(2010年9月10日)


引滦工程潮白河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明确引滦潮白河泵站排涝道出口闸及箱涵维修加固工程项目法人的请示》(滦潮报〔2010〕22号)收悉。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经研究,同意你单位作为引滦潮白河泵站排涝道出口闸及箱涵维修加固工程项目法人,刘伟旺同志为项目法人代表,陈连江同志为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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