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西外环高速(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跨海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2010年9月13日)
天津海滨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批西外环高速(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跨海河大桥防洪评价报告的请示》(海滨大道报〔2010〕5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西外环高速(津汉高速-海景大道)工程跨海河大桥位于塘沽西部与津南区交界处。同意采用上承式拱桥跨河方案。
二、同意在河道内布置两座门型实体主墩,满足低于主槽设计河底高程的要求。
为确保防洪安全,应减少河道内桥墩数量,将原布置在河道内的II-5#、II-8#桥墩移至堤防背水坡以外。
三、桥梁跨左右堤处梁底高程均满足设计堤顶以上4.5m的净空要求,同意该布置方案。
四、为减免大桥建设对两岸冲刷的影响,应安排跨越位置及上游50m、下游150m范围内左右岸进行加固防护。防护工程应由具有水利工程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
五、桥梁工程涉及第三人权益和航道等部门管理事项,由你公司负责协调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