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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印发2009年广州市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是加强节能能力建设。推动建立全市节能监察机构,推进各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节能监察能力建设。
  三是建立健全节能技术服务体系。采用招投标方式,在全社会公开招标确定第二批节能技术服务提供商,向全市企业进行推荐,进一步壮大节能技术服务队伍力量;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支持节能技术服务为用能单位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运行等服务。
  (五)实施节能宣传行动计划
  一是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每周少开一天车、减少电梯使用等全民节能行动,积极推动节能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农村。
  二是积极开展节能宣传活动。以贯彻《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法》为契机,及时筹划200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将全民节能行动推向深入。
  三是加强节能培训。实行分类培训,分期分批开展区、县级市经贸部门节能主管人员、企业节能人员、节能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培训;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开展节能专题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
  (六)实施循环经济工程计划
  一是着力推动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根据国家和省的法规要求,将《广州市循环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资源综合利用中长期规划》和《广州市清洁生产总体规划》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并依靠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发动全市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贯彻实施《广州市循环经济实施方案》,开展循环经济工作。
  二是持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创造条件申报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工作,指导和帮助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广州开发区)按照国家批复抓紧组织实施,推进一批园区项目的落实。按照省的统一部署,组织专家对第二批32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实施方案的论证工作。对省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实施动态管理,对第一批29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实施方案进行监督、检查与验收。
  (七)实施清洁生产工程计划
  一是在我市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联合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31个部门落实《广州市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实施方案》,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力争我市清洁生产企业数量达到60家。
  二是落实清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公布奖励一批省清洁生产企业,对获得“广州市清洁生产企业”、“广州市清洁生产优秀企业”称号的企业予以奖励。
  三是建立高效的工作平台,全面加强对清洁生产项目库、专家库以及服务单位的管理。并利用各方力量建立网上宣传渠道,注重发挥区、县级市经贸部门的作用,并依托各行业协会,组织大批企业投入清洁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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