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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开展2008年度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
(穗经贸函〔2009〕139号)


各拍卖企业:
  根据省经贸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粤经贸流通[2009]139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08年度拍卖企业年度监督核查工作,各企业要按《通知》要求如实填报材料(一式二份),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于2009年3月12日前报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7-408窗口受理(地址: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电话: 38920460)。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日

  (联系人:刘群辉,电话:83123892,传真:83123893)

  附件1:省经贸委《关于开展2008年度全省拍卖企业监督核查工作的通知》(略)

  附件2:2008年度监督核查有关表格

  1.广东省拍卖企业年度核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

/

通讯地址及

邮   编

 

成立时间/注册

资本(万元)

/

网 址 或

电子邮箱

 

资产情况

其中:净资产额

 

经营场地面积(㎡)

租赁:

固定资产原值

 

自有:

固定资产净值

 

企业员工人数/

上岗证数

    /

固定资产折旧

 

拍卖师情况

姓 名

性 别

执业注册时间

注 册

号 码

联系电话

(手机)

 

 

 

 

 

 

 

 

 

 

 

 

 

 

 

 

 

 

 

 

 

 

 

 

 

企业经营情况(2008年度)

拍卖场次

 

营业税金及

附加(万元)

 

成交金额

(万元)

 

营业利润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万元)

 

其他收入

(万元)

 

市经贸部门

初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拍卖协会

初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 经 贸 委

核 查 意 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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