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郑州市煤炭局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郑政办〔201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一日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的意见
(市煤炭局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市煤矿安全技术装备手段,构建完善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提升我市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根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0〕141号)要求,结合全市煤矿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安装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矿井供水施救系统和矿井通信联络系统(以下简称“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国发〔2010〕23号、豫政办〔2010〕141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监管,以科学规划、逐级推进、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稳步推进、整体提高为原则,以煤矿为主体,强化煤矿安全技术装备手段,构建完善的煤矿安全技术保障体系,提升我市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持续稳定好转。
二、目标任务
1.所有煤矿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要求,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时限,建设完善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2.2011年年底前,所有煤矿必须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要求,建设完善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识别卡或携带具有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和变化情况能够被实时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