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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津汉公路永和大桥改建工程防洪评价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津汉公路永和大桥改建工程防洪评价的批复
(2010年12月9日)


天津市公路处:
  你处《关于审批津汉公路永河大桥改建工程跨永定新河大桥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请示》(津公路处计〔2010〕26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因现状津汉公路跨永定新河永和大桥设计荷载偏低,限制了重型车辆的通行,为改善该节点通行条件,同意在现状永和大桥上游10m处新建一座桥梁。基本同意桥梁建设对防洪影响很小的结论。
  二、新桥长约520m,宽13.75m,跨径为40m,与河道正交,下部采用桩接柱基础,墩柱直径1.5m。桥位处设计水位5.47m(大沽高程基准,下同),梁底高程大于8.92m,满足河道行洪的超高要求。
  三、桥位处永定新河左右堤均未达标,工程施工前应按设计标准对桥位处受影响堤段按规划断面进行复堤,并与上下游堤防接顺。位于堤坡处的桥墩应移至堤外,确有困难时,应对堤防采取防渗加固措施。为减轻桥梁建设对左、右堤迎水坡的冲刷影响,应对桥梁投影处及桥梁上游50m,下游100m迎水堤坡进行护砌。以上具体方案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做出设计。
  四、同意新建桥梁与永定新河左、右堤采用平交方式,你处应结合永定河管理处,采取措施确保新老桥位处左右堤的防汛抢险及日常巡护道路与上下游堤顶道路顺接,并满足安全畅通要求。
  五、工程施工前,你处应携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渡汛预案及相关设计方案到永定河管理处办理开工手续。因桥梁建设涉及的复堤、护砌、防渗、防洪通道接顺等由你处出资,与桥梁主体工程同时实施同时完工。
  六、桥梁建设不得损害附近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你处在工程建设前应做好协调工作。
  七、施工中应做好施工用料的储运、堆放,泥浆不得排入河道内,并及时清理施工时留下的废弃渣料,确保防洪安全。完工后应有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
  八、要求在施工中接受永定河管理处的监督管理,确保河道功能正常发挥。遇有河道整治等公共利益的需要,应当服从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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