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领导专题会议由局领导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局领导专题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研究、部署、协调和处理局领导分管的专项工作或专门事项等。
省监察厅派驻省地税局监察室主任出席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
三十九、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议题由局长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文件和议题于会前送达与会人员,与会人员应事先对会议讨论的问题做好汇报、讨论的准备工作。汇报发言一般不超过15分钟,讨论发言一般不超过5分钟,以提高会议效率。
局领导专题会议的议题由分管局领导确定,会议组织工作由会议主题涉及的主办单位负责。
四十、局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不能出席局务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应向召集会议的局领导请假并说明原因。如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可在会前提出。
四十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的纪要由局长或其委托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局领导专题会议纪要由主持会议的局领导签发。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需要向下级地税机关通报的,由办公室根据会议纪要拟定《地方税务简报》,报局长或其委托主持会议的局领导审定后印发。
四十二、办公室要及时将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决定事项列入督办范围,加强督促检查工作。
四十三、全省性工作会议包括一类会议和二类会议两种。
一类会议即年度全省地税工作会议、地税局长座谈会议和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各设区市和杨凌地税局党组(党委)书记、局长参加。
二类会议即省地税局和局内各单位召开的专业性会议,各设区市和杨凌地税局有关人员参加。
局内各单位召开的专业会议,要减少数量、控制规模、严格审批,实行年度计划管理。
四十四、二类会议由局内各单位向办公室提出,经办公室综合协调后报局务会审议通过,然后形成年度会议计划和会议预算,各单位根据年度会议计划和预算召开会议。二类会议应尽可能采用视频会议等快捷、节俭的形式召开,各单位每年见面性会议不超过两次。个别单位增加会议要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和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