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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工作规则》的通知(2010修订)

  三十三、省地税局要推行行政问责制度和绩效管理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严格责任追究,提高税务部门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第八章 加强廉政建设

  三十四、省地税局及局内各单位对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按程序和时限积极负责地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要坚持原则,不得办理;对因推诿、拖延等官僚作风及失职、渎职造成影响和损失的,要追究责任;对越权办事、以权谋私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三十五、省地税局及局内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规范公务接待,不得用公款相互送礼和宴请,不得接受纳税人的送礼和宴请。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切实降低行政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

  三十六、省地税局工作人员要廉洁从政,严格执行省委和局党组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特殊身份拉关系、谋私利。

第九章 会议制度

  三十七、省地税局会议分为局内会议和全省性工作会议两类。

  三十八、局内会议包括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会议。

  局务会议由局领导和局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由局长或其委托的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局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传达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重要决定、重要会议精神;

  (二)通报国内外重大事项;

  (三)研究部署省地税局重要工作;

  (四)审议省地税局拟定的税收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等。

  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领导和局内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由局长或其委托的局领导召集和主持。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一)研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决定、指示;

  (二)讨论决定各部门、各地市局请示省地税局的重要事项;

  (三)讨论决定税收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四)通报重要情况,研究工作措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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