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的通知
(穗科函字〔2009〕70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决定》(穗字〔2008〕1号)的精神,按照《广州市创新型企业建设工作方案》(穗科兴字〔2008〕2号)的要求,现决定开展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并将《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方案》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推荐。
附件: 1.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评估认定工作方案
2.广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表(略)
3.广州市创新型企业建设方案编写提纲(略)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九年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罗宇宽 何婉虹 联系电话:83124622 83124620)
附件1
广州市第二批创新型企业
评估认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推进建设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为内容,为树立创新标杆、促进产业发展为重点,通过政府引导、企业示范,进一步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为建设创新型广州奠定坚实基础。
二、申报和评估认定的原则
(一)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
(二)推荐申报,择优遴选;
(三)兼顾行业和区域的分布。
三、组织领导与分工
(一)评估认定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由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成立评估工作组,组长由市科技局有关负责人担任,市科技局、发改委、经贸委、国资委、外经贸局、知识产权局等成员单位及有关单位的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参加。
(二)市直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市属直属企业。区县科技局负责组织推荐除市属直属企业外本行政区域的其他企业。按技术领域划分,一个领域推荐2家最优企业。
(三)市科技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评估后报市领导审定。
四、评估的方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