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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货物深加工结转业务单证录入服务收费的复函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货物深加工结转业务单证录入服务收费的复函
(珠价函〔2009〕10号)
特区金关科技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货物深加工结转录入业务收费的申请》悉。经研究,现就你中心的保税货物及出口加工区货物深加工结转业务单证录入收费问题函复如下:
一、
你中心受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拱北分中心委托,开展保税货物及出口加工区货物深加工结转业务单证录入工作,单证录入服务收费参照我局《关于海关单证录入和打印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珠价函[2003]26号)执行,每份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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