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问题的复函
(珠价函[2009]13号)
市计量协会机动车检测分会:
报来《关于调整珠海市私人非营运小汽车检测收费的请示》悉。鉴于近年来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成本上升,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9]359号)精神,并参照周边城市的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我市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
(一)整车检验收费标准。9座及以下客车110元/辆;10-19座客车及载重2吨以下货车150元/辆;20-29座客车及载重2吨(含2吨)以上、5吨以下货车170元/辆;30座及以上客车、载重5吨及以上货车200元/辆。
(二)单项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对第一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辆,复检不收费。连续两次检验不合格,需进行第三次以上检验的,按单项安全技术检验收费标准收费(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