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准花都东部区域中压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的批复
花都区发展改革局:
报来《关于报送花都东部区域中压燃气管网建设项目申请核准的请示》(花发改〔2009〕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花都区东部区域的天然气用气需求,保障用气安全,同意建设花都东部区域中压燃气管网项目。项目单位为广州花都广煤燃气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广州市花都区东部空港经济区,主要范围包括花山和花东两镇中心区域管网、机场临空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九龙湖亚运配套燃气管线及重点扶持企业的配套燃气管线。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燃气主干管和支线管网的敷设,不设置泵站、调压设备等。管线长度为82.4公里,设计压力0.4Mpa,运行压力0.2Mpa,年输气能力约3.7亿立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为6495.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1295.3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20%。广州花都广煤燃气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管理及贷款本息的偿还。
五、工程的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和省环保标准。在工程设计和设备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需要,采用低耗损节能设备、节能型照明灯具、加强节能管理等措施降低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