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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08年各区(县级市)节能考核情况的通报


  萝岗区、黄埔区、天河区和番禺区等4个区节能措施落实情况较好,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增城市等4个区(县级市)节能措施基本落实,南沙区、从化市、花都区、白云区等4个区(县级市)节能措施落实情况与考核要求尚有一定差距。

  截止到2008年底,“十一五”节能目标完成进度超过60%以上的区(县级市)有荔湾区、南沙区、天河区、越秀区、花都区、海珠区、萝岗区等7个区,完成进度低于60%的有白云区、黄埔区、番禺区、增城市、从化市等5个区(县级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节能工作重视程度仍需加强。部分区(县级市)对节能工作认识不够,没有把节能工作提高到战略高度加以认识,在实际工作中对节能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不足。

  二是总体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不够理想。虽然2008年各区(县级市)的单位GDP能耗均有较大幅度的下降,完成了年度节能目标,但由于部分区(县级市)“十一五”前两年能耗下降幅度小,欠账较多,导致三年累计能耗下降率滞后于“十一五”节能目标进度。

  三是节能措施实施较为被动。大多数区(县级市)的节能措施基本停留在配合市的有关部门开展的淘汰落后产能和重点耗能企业监管上,缺少主动实施符合各区实际情况的节能措施,缺乏主动性和针对性。

  四是节能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不少区(县级市)的节能工作负责人员和经办人员对于国家、省、市的节能政策和要求了解不充分,对节能工作的理解较为单薄,仅停留在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方面。在实际工作中,第三产业节能、交通节能、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等领域极少涉及。

  三、加强节能工作的建议

  节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随着全球能源供应日趋紧张,环保压力不断加大,低碳经济呼之欲出,节能工作将越来越紧迫。“十一五”只剩下不到两年的时间,而部分区(县级市)节能工作仍较为薄弱、欠账较多。建议各区(县级市)根据所在地区的经济、产业、环境等特点,进一步深入开展节能工作。针对节能考核中存在的普遍问题,现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落实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切实落实节能奖惩措施,将节能工作作为对各级部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考核结果不及格的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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