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南大道(江泰路-工业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江南大道(江泰路-工业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穗发改城〔2009〕83号)


市市政园林局:

  送来《关于报送江南大道南(江泰路一工业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穗市政园林函〔2008〕89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海珠区西部南北向交通路网,方便周边居民交通出行,同意建设江南大道(江泰路-工业大道)工程。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北起江泰路,南至工业大道,全长2.42公里,路宽40至50米,双向6车道,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为城市主干道。在新滘西路及工业大道交叉口分别设置分离式立交,立交工程为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涵盖桥涵、排水、照明、交通、绿化工程。

  三、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37336万元,由市财政和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融资解决。

  四、本项目由你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