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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09年度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1、2009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方式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各申请单位必须通过汕头市科技信息网站(www.shantou.net.cn)提交项目申报资料。面上医疗卫生项目按原来申报方式申报,重点医疗卫生项目在网上申报。

  2、汕头市科技计划项目只接受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请。项目的承担者是申报单位而非课题组,申报单位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超过二项在研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原则上不能申报新项目;同一单位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新项目;申报重点项目的不能同时申报引导项目;近三年来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项目未能按期结题验收或鉴定的,不能申报新项目。

  3、申报单位必须在汕头市辖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研发基础条件和运行机制良好,资信度高,技术力量雄厚,财务制度健全,没有不良的财务记录,有可靠的技术基础和经济依托。

  4、申报重点项目的,原则上要求市区联动,各区县政府应提供不少于1:0.5的资金配套投入证明或承诺;还需在附件中提交税务部门提供的纳税证明。

  五、申报程序

  1、注册。已注册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帐号进行申报和管理。主申报单位4月5日后在汕头科技信息网站注册单位信息,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填写个人信息后可进行申报。

  2、申报。各申报单位注册后即可通过网络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同时打印书面申报书(需签名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送交科技主管部门,再由区县科技局统一送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市直单位直接送交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

  3、面上医疗卫生项目仍按原来申报方式申报,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二份,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一份,直接报送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时间为2009年4月5日至4月30日下午5时;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市直申报单位报送书面材料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10日。

  七、联系方式

  地址:汕头市海滨路12号科技馆九楼汕头市科技局“一个窗口”受理处;

  联系电话:88426648;

  技术服务电话:88423083;

  电子邮箱:czy@shantou.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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