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形式:本专项为定向发布、组织申报。
(二)引导项目。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和贯彻落实《汕头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和《汕头市产业技术自主创新“十一五”专项规划》的总体要求,开拓思路,鼓励创新,面向我市工业、农业和社会发展领域的广泛科技需求进行自由申报。
1、工业领域
支持信息安全产品与系统、电子政务、新型显示器件、敏感元件与传感器件、多层高密度印刷电路板、汽车电子、智能小家电;无机纳米材料、稀土功能材料、新型建筑节能材料、新型纺织材料及印染后整理技术、高档油墨、特种玻璃、特种功能塑料;高速精密数控机床及数控系统、机床数控系统及交流伺服装置、先进模具设备、高精度材料制造技术与设备、机电一体化新型纺织机械、汽车关键零部件;智能化开关柜、先进无功功率控制装置、电力系统应用软件等。
2、社会发展领域
支持生物医学材料、生物制剂、基因工程药物、人口调控与生育调节技术;防震、减灾、防灾技术;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公共管理应用技术、电动车试验开发;燃料电池;海水利用与海水淡化技术;社会公共安全关键技术和民生科技等。
3、农业领域
支持水稻、花生、水果、花卉、蔬菜等农作物细胞工程育种技术及育苗;支持本地传统种养品种的育种、改良和动物新品种繁育、海洋水产优良品种养殖;支持健康安全高效种养技术;支持农业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支持农业信息技术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
(三)医疗卫生科研项目。分重点项目与面上项目进行申报。重点项目支持心血管病、风湿病、神经外科、骨科、儿科(新生儿科)、唇腭裂、微创外科、食道癌、乳腺癌、鼻咽癌、青光眼(神经修复)、烧伤、口腔疾病、结核病防治及检验实验、精神病及精神卫生新模式研究、皮肤性病科、不孕不育、糖尿病、职业病防治等专科,以项目方式对重点专科给予连续经费扶持,提高我市医疗卫生的科技水平,打造各个医疗机构的特色优势专科。
面上医疗项目采取限额申报,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立项数。
三、申报计划类别
受理计划类别包括:火炬计划、工业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农业攻关计划和社会发展攻关计划等。
四、申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