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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开展广东省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汕府科〔2009〕43号)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关于开展广东省首批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补充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自主创新产品的申报材料,并于2009年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纸质版一式7份,电子版1份)。
联系人:市科技局政策法规科 汤智勇 郑昊
电 话:0754-88426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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