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推荐2009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通知
(粤信厅函〔2009〕849号)
各地级以上市电子信息产业、软件业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
现将工信部科技司《关于组织推荐2009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函》(工信科简函〔2009〕2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来文要求,认真做好管辖范围内单位2009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通过工信部公众网站(网址:www.miit.gov.cn),仔细阅读《
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管理办法》,在“通知公告”栏的《关于组织推荐2009年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的函》内下载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项目申报书(2009版)》,形成纸质申报书一式六份(至少一份为原件)及其电子版文档(不包括申报书附件)送交所属地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业主管部门。
所属地市电子信息产业或软件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于2009年9月25日前将推荐函连同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及其电子版文档报送我厅综合与政策法规处。省直属单位可直接报送我厅综合与政策法规处。部直属单位可直接报送部科技司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