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认定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
(汕府科〔2009〕116号)
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09〕1182号),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我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内容、编制要求及装订顺序请各企业严格按照省科技厅粤科函高字〔2009〕1182号文的要求进行。企业在网上填报完成后,应将纸质申报材料上报所在地区县科技局。区县科技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汇总表》,将企业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统一上报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市直企业直接向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纸质申报材料一式四份。
二、时间要求
企业在网上填报完成后,各区县科技局、市直企业须在10月28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市科技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