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由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要统一认识,明确职责,协调配合,明确分工,加强领导,确保工程顺利推进。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
(二)年度安排
1. 2011年
启动阶段。主要工作:
--确定首批千家中小企业名单,编制广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名录和千家中小企业名录。
--对千家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给予相应财政扶持资金支持,并集中举办一批千家中小企业项目开、竣工仪式。
--举办广西首批中小企业集合债和集合票据培训班,并力争发行第一批集合债。
--把千家中小企业纳入国家中小企业预警监测系统,及时把握千家中小企业运行状况和发展趋势,及时对企业给予针对性辅导。
--选送首批一百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北大、清华、中央党校接受培训。
2. 2012年
实施阶段。主要工作:
--抓好千家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存在问题,对有困难的企业给予指导和相应支持。
--开展千家中小企业成长管理机制调研辅导活动,对千家中小企业进行实地辅导,落实千家中小企业享受各项政策扶持。
--为千家中小企业做好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信用档案和融资项目需求库。
--对有上市意向的企业,组织上市辅导培训班,开展上市辅导工作,力争10家中小企业上创业板和中小企业板。
--开展网上中小企业免费专场人才招聘活动,推动千家中小企业上网工程,帮助企业免费建立企业网站。
--选送第二批一百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北大、清华、中央党校接受培训。
3. 2013年
总结阶段。主要工作:
--对给予财政支持的千家中小企业重点项目已经竣工的,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对新开工项目符合条件的,继续给予政策支持。
--继续做好预警监测工作,进一步落实千家中小企业享受各项政策扶持。
--选送第三批一百家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到北大、清华、中央党校接受培训。
--召开千家中小企业表彰和交流大会,经评审入选的千家中小企业,由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牌匾,并对在推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