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方案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0〕228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广西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大做强做优我区工业的决定》(桂发〔2009〕35号)精神,从2011年起,用3年时间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扶持一批中小企业抓好项目建设,把市场做大、把企业做强、把产品做优。为此,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中小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已成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2009年,全区中小企业完成增加值4687亿元,占全区企业增加值的75%,占广西国内生产总值的61%;从业人员占全部企业的80%,占全区城镇就业年平均人数的50%以上;完成税收占全区70%以上。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选择一批成长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支持其加快发展,是全面提升我区中小企业整体竞争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广西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迫切需要,对确保我区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实施千家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重要载体,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推动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改革和自主创新、增强经济增长活力和动力,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有利于重点骨干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环境和长效机制,做专、做精、做强、做优千家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