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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解决“三农”问题为主线,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重点,以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为路径,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建立健全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差距不断缩小的长效机制,促进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先进生产力向农村扩展、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加快形成我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让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富民优先。以改善民生、实现富民惠民为根本目的,把改善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放在试点工作首位,让城乡居民共创共享城乡统筹发展成果。

  2. 坚持统筹兼顾。把加快城市化进程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把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统筹,实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方面协调发展。

  3. 坚持改革创新。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注重改革方案的整体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以试点示范带动面上推进,以率先突破引领整体创新。

  4. 坚持分类指导。把握试点地区的个性问题,综合考虑全区面上的共性问题,指导试点地区因地制宜确定实现目标、工作重点、推进力度和实施步骤。

  5. 坚持有序推进。坚持长远目标与近期工作相结合、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多形式、多层次、多途径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总体目标。

  2011年,试点地区按照因地制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完成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结合本地实际,在户籍和就业制度改革、公共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若干领域先行组织实施。2012-2013年全面推进,初步建立城乡一体的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城乡教育、医疗、文化合理布局、均衡配置的公共服务体系,城乡有效衔接、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和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及社会保障体系。2015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本实现同速度增长10%以上,城乡三项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低收入者收入明显增加,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城乡居民收入相对差距持续扩大的势头得到扭转;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建立更加完善的城乡一体化经济社会发展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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