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关于表彰2010年度“法治街(镇)创建先进单位”的决定
(宁治[2011]2号)
各依法治区(县)领导小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0年,全市各区县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议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法治南京建设的总体部署,在法治区(县)建设中,认真组织开展以“统筹辖区发展、组织公共服务、监督专业管理、指导社区建设、维护基层稳定”为内容的法治街(镇)创建活动,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提升了法治区(县)创建工作水平,促进了辖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进法治街(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提高街(镇)法治建设实效,现决定对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等33个法治街(镇)创建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街(镇)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谋划、深化街(镇)法治建设工作,把各项工作逐步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提高服务群众、推进发展的水平。各街(镇)要以先进为榜样,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加大推进实施力度,努力实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法治惠民、群众自治、依法管理、维护稳定、学法用法等工作深入发展,为创建法治区(县)、夯实法治南京建设工作基础作出更大的贡献。
南京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附:
2010年度法治建设先进街(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