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0]85号 2010年7月23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意见的通知》(藏政办发[2010]42号)精神,加强全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邓 小 刚 自治区副主席
副组长:张 有 年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 迎 春 自治区质监局局长
成 员:徐 建 昌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肖 白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范 光 才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