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充实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的通知
(藏政办发[2010]82号 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我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促进西藏旅游产业跨越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第10次常委会议精神并经自治区党委、政府同意,对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工作制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
主 任:白玛赤林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主席
副主任:吴英杰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成 员:达木拉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俞允贵 自治区旅游局党组书记
巴 珠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
武金辉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王明星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金世洵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余和平 自治区国资委主任
杨光明 自治区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艾俊涛 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姚瑞峰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长
陈 锦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赵世军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厅长
马相村 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尼玛次仁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
张永泽 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
巨建华 自治区外办主任
德吉卓嘎 自治区体育局局长
段襄征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
雷桂龙 自治区林业局局长
刘柏呈 自治区统计局局长
白玛桑布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李 宏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党组书记
喻达瓦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文物局局长
袁庆杰 自治区国税局局长
徐 波 民航西藏区局局长
刘友春 西藏军区副参谋长
次仁扎巴 武警西藏边防总队副总队长
巴 桑 自治区铁路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