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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主要措施
  1、加强监测,预警干预。
  进一步加强妇幼卫生各项指标的监测、动态观察和分析,制定2009年我深圳市妇幼卫生主要监测指标及预警值,定期预警。制定2009年妇幼卫生重点工作日常监督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评估体系,完善绩效考核以日常监督与年度评估相结合的质量控制与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效能。
  2、加强监督,健全管理。
  严格把好准入关,依法对申请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进行考核许可,对新审批开展母婴保健助产技术服务的机构,探索建立“回访”制度。加强我市医疗保健机构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监测与监督,强化日常监督责任,开展专项检查与培训,加强民营医院管理。
  3、巩固成果,推进“降消”。
  继续深入开展“降消”项目宣传、培训、督导、贫困救助工作。加强产科和新生儿科重症抢救以及妊娠合并内外科疾病的救治技术培训,提高产科技术水平;完善早孕建卡工作,加强产前检查和高危孕产妇追踪管理,切实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扎实开展预防控制梅毒艾滋病母婴阻断项目,巩固全程助产责任制,促进母乳喂养;进一步落实急危重症孕产妇会诊转诊制度,做好基层医院妇幼保健指导、培训、监测、分析、督导工作,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保持在较低的水平。
  4、加强预防,减少缺陷。
  组织实施预防出生缺陷项目,落实三级预防措施。继续推行免费婚检,加大市民婚检自觉性的宣传,不断提高婚检率;健全产前筛查网络,研究制定深圳市产前诊断技术管理细则,规范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质量控制,加强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流行病学调查及干预,促进出生缺陷的预防、诊断、治疗及康复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5、依托社区,改善服务。
  依托社区健康服务机构,推进社区早孕建卡、产后访视工作,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妇幼保健人员专业培训,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完善社区妇幼信息网络的建设,改善社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
  6、推广项目,保障健康。
  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内涵,切实落实卫生部生殖道感染防治项目在全市推广工作,落实卫生部子宫颈癌早诊早治示范基地工作,规范妇女常见病检查工作,提高妇女常见病普查普治的质量。
  7、加强培训,提高素质。
  继续举办各种提高妇幼保健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培训班,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制定我市助产士岗位培训工作方案,全面开展临床助产士毕业后继续教育及规范化培训工作,加强助产技术能力建设。
  8、开展调查,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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