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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基线调查和成本核算的结果作为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依据,争取财政加大支持力度,通过专项和定额补助保障社康中心运行经费,实现政府购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对基本医疗提供政策性补助。
  (3)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
  (4)探索服务模式创新。与市社保局协调,试点家庭病床纳入医疗保险支付项目。探索建立“分片包干、团队合作、责任到人”的家庭医生责任制,实现服务模式向以全科医生为核心的团队服务、以与社区居民建立合同关系的契约服务转变。
  3、规范管理,落实功能
  (1)建立社区健康服务基本药品制度,规范社区健康服务用药管理,在贯彻执行《广东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的基础上,制订我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用药指引、采购、配送、管理、零差率销售等综合性监管制度。
  (2)继续完善社康绩效评估体系,确定本年度评估的重点指标,改进评估方法,提高评估实效。
  (3)进一步落实双向转诊和专家进社区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4)配合规财部门,督导落实社康财务专帐管理办法,加强对经费核拨、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4、稳定队伍,提高素质
  (1)加大人才培养力度,继续按照分级分类培训的原则,做好岗前、岗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按需做好岗前培训,使新上岗人员掌握社区健康服务工作的重要政策、服务理念、服务技能以及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包的基本内容。
  (2)进一步落实有关政策,促进编制到位,规范分配制度,完善激励机制,改善社区医务人员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促进社康中心充足合理的配置人员。
  二、妇幼保健工作
  (一)主要目标
  以贯彻“一法两纲”为中心,全面实施母婴安康工程,立足全人口管理,提高两个系统管理率,较好地控制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
  (二)工作重点
  进一步加强妇幼保健网络建设、队伍建设、内涵建设、信息化建设;强化妇幼卫生监测,健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监管机制;巩固“降消”项目;组织实施预防出生缺陷项目,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健全产前筛查网络,规范产前筛查、产前诊断与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推进社区早孕建卡、产后访视工作,依托社区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拓展妇幼保健服务内涵,推广卫生部生殖道感染防治等项目;开展助产士规范化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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