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09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妇社发〔2009〕3号)
各区卫生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市属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09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与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二○○九年二月四日
2009年深圳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
健康教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社区卫生、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卫生体制改革为契机,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市实施卫生事业“一大一小”发展战略的要求和市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以创新机制、规范管理、提高能力为主题,落实各项工作举措,进一步推进社区健康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和健康教育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社区健康服务工作
(一)主要目标
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家重点联系城市的工作要求,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在巩固原有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勇于创新,不断改革运行机制,完善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水平,构建全面覆盖、富有特色、适应需求、便捷高效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二)工作重点
调整社康中心设置规划,落实用房政策,加强规范化建设,实现资源合理配置;在局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行管理机制改革;实施基本药品零差率;完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机制,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建章立制,创新模式,不断完善服务功能;着力解决社康人力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落实引进、培养、留住人才的相关政策。
(三)主要措施
1、调整规划,规范建设。
(1)根据人口结构、社区调整、医疗卫生资源现况及发展趋势,调整修订《深圳市社区健康中心设置规划》。按照规划,调整、改造、在新增社区内新建一批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加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2)配合市发改局,督促各区根据《全市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业务用房购置方案》落实实施方案,推进此项工作按计划落实。
2、深化改革,创新机制
(1)按照我市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完善“院办院管”管理体制,推动社区健康服务管理架构的加强,调整充实“深圳市社区卫生服务技术指导专家委员会”,指导各区建立区域性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和按二级法人结构建立举办医院社区健康服务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