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关于2009年度广东省创新专项资金大学生创业项目立项工作的有关通知
(穗科信字〔2009〕2号)
各区、县级市科技局,相关大专院校及高新园区(创业基地):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要求,现对2009年广东省创新专项资金大学生创业拟立项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资料及时间
(一)报送拟立项大学生项目的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原件审核)须上报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非企业法人不属支持范围);
2、国税登记证或地税登记证;
3、企业章程和企业验资报告;
4、创业基地(孵化器)入驻协议;
5、与项目有关(包括注册资金、研发内容、人员、经费、目标等)变更内容说明;
6、其他资料
(二)11月28日前大学生必须办理好企业工商注册、入驻基地手续,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过时不予接受。
二、注册
大学生立项项目必须纳入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pro.gdstc.gov.cn填报项目申报书、合同书)。
(一)项目承担单位登录系统,点击“注册新用户”,按要求进行申报单位注册并上传单位的有关附件;主管部门请选择广州市科技和信息化局。已经注册的申报单位,需校核、修改单位信息特别是上一年的经济效益信息。
(二)通过主管部门注册审核的申报单位,由单位科研管理员创建项目申报人账号、密码,项目申报人必须是承担本次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的负责人,其中大学毕业生科技创业项目的申报人必须是立项公示清单上的大学毕业生,其他类型项目的申报人必须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请资料》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项目申报人登录系统,继续完善自己的个人信息,并提交单位科研管理员审核通过之后方可申报项目。已经是系统用户的申报人直接使用原申报账号登陆系统填报。
(三)项目申报人可登录系统,点击“业务申报-科技计划类项目-广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按要求逐项填报项目申报书,上传有关附件,其中可行性报告(说明)必须由承担单位下载并按要求处理后上传;项目经单位科研管理员审核后,打印书面申报书(PDF文档)1份,签署申报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装订成两册,送交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以上工作必在12月2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