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工作大纲的批复
(2011年2月24日)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你院《关于报送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工作大纲的请示》(设计报〔2010〕5号)及附件《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收悉,经审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市滨海新区位于渤海湾西岸,海岸线总长153.3公里。由于沿海地势平坦,历史上曾多次受到风暴潮的侵袭,给该地区带来灾害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滨海新区范围内现有海堤长约140公里,虽然经过多年的加固治理,现状防潮标准,但与《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的防潮标准差距仍很大。按照《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滨海新区将实施“一核双港、九区支撑、龙头带动”的发展策略。新区内多个功能区的建设均涉及围海造陆工程,同时使得滨海新区的防潮前沿逐渐向外海推移。为了保障滨海新区的防潮安全,为新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招商条件,开展《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以下简称《防潮规划》)的编制工作是十分必要的。
二、为了推动《防潮规划》编制工作的实施,市水务局和滨海新区建交局共同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工作大纲》进行了评审,评审意见认为《工作大纲》所确定的工作内容全面,规划依据正确,规划原则基本合理,规划目标及技术路线清楚,同意按该《工作大纲》开展《防潮规划》编制工作。
三、规划范围及规划水平年
(一) 规划范围:北起涧河口,南至沧浪渠入海口北堤,包括滨海新区行政区范围内的天然海岸线和各功能区围海造陆形成的新海岸线。
(二) 规划水平年:近期为2010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
五、要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和资料共享的优势,利用现代信息网络系统,做好资料的收集、分析和整理,确保高品质、高效率地完成《防潮规划》编制工作。
六、《防潮规划》报批稿,要求你院于3月底前完成,并报局备审。
七、经核审,《防潮规划》编制工作总经费为495.00万元,其中:规划编制工作经费为270.00万元(含规划设计费155.00万元,勘测资料收集及其它资料购置费100.00万元,咨询评估费15.00万元);试验研究经费为225.00万元(含泥沙数学模型计算73.00万元,外海波要素与浅水波浪变形计算62.00万元,波浪断面模型试验40.00万元,风暴潮灾害风险评估系统研究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