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独流减河堤防采伐树木的批复
天津市水务局关于独流减河堤防采伐树木的批复
(2011年2月24日)
大清河管理处:
你处《关于独流减河部分堤段更新树木的请示》(大清河报[2011]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满足津海公路跨独流减河大桥工程施工需要,同意砍伐独流减河右堤桩号11+800--11+860树木(榆树)72株,采伐后更新植树150株(速生杨)。在堤防迎水坡、背水坡种植树木时,第一排距离堤肩以下0.5~1.0米,不破坏(损害)两侧堤肩,挖坑土沿树周规则堆放,保持堤坡外观整齐、美观。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