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交通运输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津交运〔2011〕21号)
各区(县)运管(交通)局,各行业管理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布置2010年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厅人劳字[2010]227号)要求,现将我市2010年交通运输系统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的领导。2010年报表制度调整内容较多,各单位要组织得力人员负责劳动工资统计年报工作,在时间和经费上给予保证,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
二、统计人员要认真负责,熟练掌握有关指标解释和报表的填报说明,严格审核统计报表中的数量关系,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科学性。